1.负责拟定和完善学校学生管理制度,指导、督促和检查各系学生管理工作。
2.负责学生管理队伍建设;宏观考核各系学生管理工作成效。
3.负责学生德育工作,推进素质教育,定期调查分析学生思想状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指导院学生会做好“三自”管理工作,定期召开院学生代表大会及完成换届工作。
4.统筹各系做好学生奖、贷、缓、免、补工作,指导各系按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学生奖贷基金、勤工助学基金、医疗保险金;督促各系协助财务处做好学费收缴等工作。
5.指导各系开展校园文化活动、专题教育活动及学生管理工作评奖评优活动,做好先进集体及个人的宣传表彰工作。
6.负责学生重大违纪行为和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7.负责组织新生接待、入学教育和毕业生文明离校等工作。
8.负责毕业资格审查、毕业证书的制作与发放工作。
9.牵头组织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10.牵头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管理学生创新创业园。
11.配合组织人事处做好学生辅导员选聘和调配工作,指导各系做好学生辅导员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协助学生党支部和各系做好学生骨干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和新党员的教育工作。
12.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办理新生入学登记、注册及学生证发放以及学生休学、复学、退学、征兵和出国留学的有关手续;管理普通全日制学生档案。
13.负责对学生公寓服务承包公司的管理与考核;检查指导各系学生公寓日常管理和宿舍文化建设。
14.负责拟定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
1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编制、申报和落实;编印招生宣传材料,组织招生宣传;组织和实施新生录取,做好各类录取数据的审核、处理、报送、分析等工作。
16.负责编制和实施毕业生就业指导方案;收集和发布毕业生就业信息;办理毕业生就业相关手续。
17.负责开展毕业生就业调研和跟踪调查工作,指导各系做好毕业生就业各类数据的审核、处理、报送、分析等工作。
18.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