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882必赢网页版校友总会章程
(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会定名为73882必赢网页版校友总会。
第二条本会由73882必赢网页版及其前身(江苏省连云港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江苏省连云港财经学校、连云港财经学校、七·二一财经大学、连云港市会计学校、连云港市财经学校、连云港市会计职业学校)校友自愿组成的全国性、联合性、非营利性组织。
第三条本会宗旨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工作融入73882必赢网页版校友总会运行和发展全过程。
本会遵守我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本会致力于发扬73882必赢网页版优良传统,加强73882必赢网页版校友与母校之间的联系与沟通,增进情谊,开展教育、科研、学术文化交流活动,促进校友事业的发展和校友所在地的发展与建设,共同为母校的繁荣与发展,为祖国的富强与进步贡献力量。
第四条本会在73882必赢网页版成立校友总会;在校友集中的地区或单位成立校友分会,以“73882必赢网页版+地区/单位+校友分会”冠名,并在校友总会备案。
第五条本会接受73882必赢网页版和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加强校友间的联系,开展校友学术、科技、文化等交流活动,增进校友间的友谊与合作;
(二)加强与各地校友组织的联系,进行工作经验交流;
(三)发挥广大校友的作用,加强信息沟通,促进母校与地方以及校友之间的合作;
(四)协助母校拓展办学资源,汇集校友对母校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五)推动学校及相关单位的校友工作;
(六)搜集、整理校友名录,协助母校搜集、整理校史资料;
(七)建设好校友总会网站,及时向校友介绍母校发展状况和校友总会工作情况,反映各地校友会工作动态;
(八)组织与承办有利于国家、有益于社会、有功于母校、有助于校友的各项事业和活动。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本会会员包括个人会员、单位会员。
第八条具备下列条件者,即可成为本会会员:
(一)拥护本会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73882必赢网页版校友可作为个人会员:
1.凡曾在73882必赢网页版及其前身学习过的历届毕业生、肄业生、进修生、培训生、函授生、外国留学生等;
2.曾在73882必赢网页版及其前身任教、任职过的人员等;
3.目前在校的学生和教职员工。
(四)校内各单位校友组织以及各地73882必赢网页版校友组织,均可申请成为本会会员。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向各校友分会提交入会登记表格;
(二)经各校友分会批准并报校友总会备案。
第十条会员的权利:
(一)享有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支持和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和母校的声誉;
(三)关心73882必赢网页版的建设与发展,关心校友会的工作;
(四)积极参加本会工作,承担本会委托的相关事项;
(五)按规定交纳会费。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所在分会并报校友总会备案。会员如果1年(最多2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对违背本会宗旨或有碍母校声誉和本会声誉的会员,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会议,其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校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五)决定本会的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会员代表会议须有2/3以上(含2/3)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1/2以上(含1/2)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下设办公室,处理日常工作。
第十八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和代表机构;
(七)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八)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九)解释本会章程;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条理事会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含2/3)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条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十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二条常务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三条常务理事会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含2/3)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四条本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秘书长一人。
第二十五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六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方可继续任职。
第二十七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五年,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方可继续任职。
第二十八条本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九条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三十条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开展工作;
(三)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四)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资产管理
第三十一条本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学校或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和服务的收入;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二条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三条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四条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五条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负责财务工作,严格制度,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十六条本会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财务管理制度管理经费,接受会员代表大会、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三十七条本会的资产和经费,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八条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由理事会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三十九条本会修改的章程,须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方可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条本会如因各种原因需要注销时,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终止动议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一条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章程经73882必赢网页版校友总会成立大会表决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