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组织开展省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类别及名额
(一)先进集体:2个
(二)先进个人:
1、优秀教育工作者:2人
2、教学名师:1人
3、优秀共产党员:1人
二、推荐程序
(一)先进集体
1、各部门按照评选条件,在学校二级部门(教学系部,行政管理、教辅部门,群团组织)中推荐2个;
2、学校研究决定推荐部门;
3、将推荐结果在校园网公示。
(二)先进个人
1、优秀教育工作者
(1)各部门在全校范围内按照评选条件,向组织人事处推荐1人;
(2)组织人事处审核;
(3)学校研究决定推荐人选;
(4)将推荐结果在校园网公示。
2、教学名师
(1)个人申请: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向系部提出申请,各系部审核后向组织人事处推荐1人,并提供相关材料;
(2)组织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3)校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人选进行评议推荐;
(4)学校研究决定推荐人选;
(5)将推荐结果在校园网公示。
3、优秀共产党员
(1)各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按照组织推荐和党员群众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向组织人事处推荐1人;
(2)组织人事处对推荐人选进行组织考察,并多方面征求意见;
(3)党委会研究决定推荐人选;
(4)将推荐结果在校园网公示。
三、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推荐工作,广泛宣传动员,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注意时间节点,认真组织推荐申报工作。
(二)各部门将先进集体推荐部门、先进个人推荐人选及教学名师相关材料于4月8日前报组织人事处陈晓旭老师处。
特此通知。
组织人事处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