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6-04-01浏览次数:734

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组织开展省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类别及名额

(一)先进集体:2

(二)先进个人:

1、优秀教育工作者:2

2、教学名师:1

3、优秀共产党员:1

二、推荐程序

(一)先进集体

1、各部门按照评选条件,在学校二级部门(教学系部,行政管理、教辅部门,群团组织)中推荐2个;

2、学校研究决定推荐部门;

3、将推荐结果在校园网公示。

(二)先进个人

1、优秀教育工作者

1)各部门在全校范围内按照评选条件,向组织人事处推荐1人;

2)组织人事处审核;

3)学校研究决定推荐人选;

4)将推荐结果在校园网公示。

2、教学名师

1)个人申请: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向系部提出申请,各系部审核后向组织人事处推荐1人,并提供相关材料;

2)组织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3)校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人选进行评议推荐;

4)学校研究决定推荐人选;

5)将推荐结果在校园网公示。

3、优秀共产党员

1)各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按照组织推荐和党员群众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向组织人事处推荐1人;

2)组织人事处对推荐人选进行组织考察,并多方面征求意见;

3)党委会研究决定推荐人选;

4)将推荐结果在校园网公示。

三、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推荐工作,广泛宣传动员,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注意时间节点,认真组织推荐申报工作。

(二)各部门将先进集体推荐部门、先进个人推荐人选及教学名师相关材料于48日前报组织人事处陈晓旭老师处。

特此通知。

 

 

 

组织人事处

20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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