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支部、各处室: 2015年中秋、国庆将至,全院党员和干部职工要进一步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和省财政厅规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有些事情不能干,在这里给您提个醒: 1、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 2、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3、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食品等节礼; 4、严禁公车私用,遵守公车节假日管理规定; 5、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6、严禁收受利益关系单位、学生及家长等的馈赠。 全院各支部、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严明纪律规定,教育职工不越雷池、不踩红线,党员领导干部带头遵守纪律要求,以身作则、严于律己,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将开展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 院纪委、监察审计处 2015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