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发布时间:2014-05-23浏览次数:790
各部门:
为了方便广大教职工报销医药费,现定于5月27至28日上午10:00—12;30在教职工食堂办理相关审核手续,请需要报销的在编教职工持药费单据集中办理。
注:上半年女方单位报销,下半年男方单位报销。
总务处
201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