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4-03-11浏览次数:1231

各部门:

根据《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14年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苏联院办[2014]5号)文件精神,我校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要求

1、评审条件。本科院校艺术学科教师、高等职业院校教师、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和高校教育管理研究人员执行《关于印发〈江苏省本科院校艺术学科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等4个文件的通知》(苏职称〔200915号)规定条件。其他人员执行《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教授资格条件(试行)〉等138个条件的通知》(苏职称〔20032号)规定条件。

2、按岗评聘。严格执行按岗申报、按岗评聘原则。要严格执行岗位设置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当年可使用的岗位数额。要按照有利于师资队伍建设和学校改革发展的原则,合理确定专业技术岗位年度使用计划,确保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要求

1、申报材料要求

要按照规定要求提供代表性成果申报材料,正高级申报人员提交的论文、论著代表作不得超过10种,副高级申报人员提交的论文、论著代表作不得超过8种。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教育管理人员独立起草的管理文件不得超过5种。

申报人员必须按规定如实提供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凡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论文抄袭剽窃的人员,一经查实,省教育厅将取消其3年内的申报晋升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2、材料审核要求

各部门要严把材料审核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规范齐全,凡未按要求提交的个人申报材料一律视为不具备相应成果。凡不符合申报条件和政策的人员、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材料,一律不得上报。

3、评审推荐工作要求

认真学习苏联院办[2014]5号文件精神,准确把握评审条件和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评审程序,确保评审推荐质量。今年按照文件要求评审推荐公示要在学校校园网公开推荐条件、申报岗位、申报人员的《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评审推荐结果,充分接受监督。

三、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2014.3.10-2014.3.14)

1.个人申报。请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到行政楼510陈晓旭老师处填写《江苏省高校教师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名册》进行申报。申报高级职务教师应同时提供近五年教科研成果目录(见附件2)。

2. 请有关人员在规定的申报期内申报,否则,视自行放弃当年申报资格。

(二)校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2014.3.14-2014.3.17

学校召开职称评审委员会会议,根据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及岗位空缺数额,结合申报人员基本情况进行综合评议,提出评审推荐意见。若申报人数超过今年可使用的岗位数额,则进行差额推荐。

(三)同行专家鉴定(2014.3.17

申报晋升或同级转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提供送审论文、论著,并填写《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表》(见附件6,正高一式3份、副高一式2份)。申报正高职务的提供送审论文、论著3篇(一式3份,论著须原件),申报副高职务的提供送审论文、论著2(一式2份,论著须原件)。论文请复印其封面、目录、内容、封底、版权页。

2.提交的送审论文须在中国期刊网(中国知网)里检索到,并经科研处审核、确认后加盖公章。

3. 首次申报人员专家鉴定费用、评审费由学校承担,二次申报人员专家鉴定费用、评审费请个人交至财务处,并将缴费凭证交至组织人事处。

(四)材料准备(2014.3.18-2014.3.28)(材料准备要求见附件9)

附件:

2014职称通知.rar

 

1.《关于印发〈江苏省本科院校艺术学科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等4个文件的通知》(苏职称〔200915号)

2.申报高级职务教师教科研成果目录

3.《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学科目录》

4.《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5.《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

6.《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表》

7.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档案袋封面

8.《职称材料准备要求》

9.《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14年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苏联院办﹝20145号)

 

 

 

组织人事处
二○一四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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