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相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17】5号)的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学校研究,拟同意金南轩同学因家庭原因提出的转学申请。现将具体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9月18日至2019年9月28日。
金南轩,女,专科,2018年9月普招入学,会计专业,原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申请转入我校会计专业(普招)学习。
公示期如有异议,请与我校学工处联系。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对反映人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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