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精神,落实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教语用〔2017〕1 号)要求,2018年,我校按照省教育厅关于高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自查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了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活动。经网上申报、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现被认定为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建设达标高校(全省93所)。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校将进一步总结经验,创新实践,积极引导广大师生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提升语言文化素养。
(教务处 基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