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处长徐胤莉副研究员在校图书馆报告厅为我校教师作了题为“以《悉尼协议》为范式,开展专业内涵建设”的专题报告。
一、关于《悉尼协议》
徐处长指出西方国家在20世纪中期已经意识到地区实行实质等效的人才互认的重要性,到八九十年代已经形成了相对成熟的专业认证体系。到21世纪,根据工程职业能力的分类,工程专业教育认证体系被国际组织分为针对“专业工程师”的《华盛顿协议》、针对“工程技术专家”的《悉尼协议》和针对“工程技术员”的《都柏林协议》。其中,《悉尼协议》是针对接受三年制高等教育培养的工程技术教育的认证。虽然目前中国尚未加入该协议,但是全面加入国际工程教育认证,走向工程教育的国际化是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
近些年来,中国高等职业教育在规模上发展很大,但在质量上尚未充分满足社会对工程技术职业人才的需求,这也反映了高等职业教育在专业建设方面任重而道远。现有的专业建设,如培养计划的制订、授课方式的改进、职业意识的传授、毕业生要求的达成等等,更多的还是局限在国内同行借鉴、经验参考的层面上;高职教育所采用的国外经验如德国模式等,也大多是偏于教育者自身的需求方面,比如产学合作、工学结合等等。中国高职教育现在面临的问题是,要走一条以学生为中心、以结果为导向、以专业建设为抓手的内涵式发展之路,这是“后示范”“后骨干”时期的必由之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悉尼协议》具有极强的参考意义。
二、关于如何借鉴《悉尼协议》开展中国高等职业教育的专业建设
(一)培养目标
《悉尼协议》对学生的培养目标进行了如下要求:
1.培养目标适应社会需求
培养目标应该与实际职业相吻合,应该包含专业相关工作需要的能力以及核心知识。同时培养目标应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
2.培养目标达成度的课程设计培养目标应提供相应材料证明专业课程能够支撑教育目标的达成,包括毕业生在毕业一段时间后对核心课程的评价;同时应论证课程目标中提升的能力知识是否为培养目标中职业所需的能力知识。
3.培养目标达成度的评价及修订
须建立必要的制度定期评价培养目标的达成度,包括学生和社会对培养目标达成的反馈;定期对培养目标进行修订,评价与修订过程应该有学生、行业或企业专家参与;应对学生专业认同进行跟进评价。
(二)学生
《悉尼协议》对学生进行了如下要求:
1.专业应具有吸引优秀生源的制度和措施。
2.具有完善的学生学习指导、职业规划、就业指导、心理辅导等方面的措施并能够很好地执行落实。
3.专业必须对学生在整个学习过程中的表现进行跟踪与评估,以保证学生毕业时达到毕业要求,毕业后具有社会适应能力与就业竞争力,进而达到培养目标的要求;并通过记录过程性评价的过程和效果,证明学生能力的达成。
(三)毕业要求
在高等职业工程教育专业毕业生的知识、能力和素养方面,《悉尼协议》有如下规定:
1.知识要求
《悉尼协议》规定了毕业生应具有如下知识:第一,对普遍性知识的理解和运用;第二,适用于本专业所属子学科的,用于支撑分析和建模的,以概念为基础的数学、数值分析、统计学及计算机与信息科学的通识内容;第三,本专业所属工程学科所需的系统化的、基于理论的工程基本原理;第四,专门性工程知识,能够为本专业所属子学科提供理论框架和知识体系;第五,能够为使用实践性技术的工程设计提供支撑的知识;第六,适用于本专业所属子学科的工程技术知识;第七,理解技术在社会中的作用,辨识应用工程技术中的显著性问题,如职业道德和对经济、社会、环境及可持续发展的影响;第八,把握所属学科技术性文献中的有关知识。
2.能力要求
《悉尼协议》规定了毕业生应具有如下能力:第一,能够理解和运用知识;第二,对社会知识的理解和运用;第三,问题分析;第四,设计与开发解决方案;第五,评价;第六,社会保护;第七,法律法规;第八,职业道德;第九,工程管理;第十,沟通;第十一,终身学习;第十二,判断能力;第十三,决策责任。
3.素质要求
《悉尼协议》规定了毕业生应具有如下素质:第一,工程知识;第二,问题分析;第三,设计/开发解决方法;第四,研究;第五,现代工具的应用;第六,工程师与社会;第七,环境与可持续性发展;第八,职业道德;第九,个人与团队;第十,沟通;第十一,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第十二,终身学习。
(四)课程体系
《悉尼协议》规定课程体系需要达到以下要求:
1.课程设置应能支持培养目标的达成,课程体系设计应有企业或行业专家参与。
2.包含与本专业培养目标相适应的数学与自然科学类课程。
3.包含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的工程基础类课程、专业基础类课程与专业类课程(至少占总学分的30%)。工程基础类课程和专业基础类课程应能体现数学和自然科学在本专业应有能力的培养,专业类课程应能体现系统设计和实现能力的培养。
4.包含工程实践与毕业设计(至少占总学分的20%)。应设置完善的实践教学体系,应与企业合作,开展实习、实训,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毕业设计选题要结合本专业的工程实际问题,培养学生的工程意识、协作精神以及综合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和考核应有企业与行业专家参与。
5.包含人文社会科学类通识教育课程(至少占总学分的15%),使学生在从事工程设计时能够考虑经济、环境、法律、伦理等各种制约因素。
(五)师资队伍
《悉尼协议》规定师资队伍需要达到以下要求:
1.教师数量能满足教学需要,结构合理,并有企业与行业专家作为兼职教师。
2.教师应具有足够的教学能力、专业水平、工程经验、沟通能力、职业发展能力,并且能够开展工程实践问题研究,参与学术交流。教师的工程背景应能满足专业教学的需要。
3.教师应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高职教学和学生指导中,并积极参与教学研究与改革。
4.教师应为学生提供指导、咨询服务,并对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职业从业教育有足够的指导。
5.教师必须明确他们在教学质量提升过程中的责任,不断改进工作,满足培养目标要求。
(六)持续改进
《悉尼协议》规定专业的持续改进须达到以下要求:
1.专业应建立教学过程质量和教师质量反馈监控机制。各主要教学环节有明确的质量要求,通过课程教学和评价方法促进达成培养目标;定期进行课程体系设置和教学质量的评价。
2.专业应建立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以及由高职教育系统以外的有关各方面参与的社会评价机制,对培养目标是否达成进行定期评价。
3.专业应能证明评价的结果被用于专业的持续改进。
(七)毕业生跟踪反馈及社会评价
毕业生跟踪反馈及社会评价可以为《悉尼协议》提供认证依据,具体如下:
1.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专业应设置短期和中期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了解毕业生进入社会后对在校培养质量的反馈。
2.社会需求反馈机制:专业应设置用人单位针对毕业生的反馈调查,对政府部门、社会对毕业生的统计反馈进行调查。
综合而言,《悉尼协议》不仅提出了认证的具体标准,更是通过这些标准,指明了高校专业建设的导向。《悉尼协议》的基本指导思想是持续改进,建立国际认可的高等工程教育人才培养的基本底线,强调的是达到合格还存在哪些问题,而不是评先创优。通过对认证标准的具体分析,高校应明确专业建设须从系统工程的理念出发,从认证标准的7个方面中查找问题,制订有效的解决方案加以建设实施。
三、关于根据《悉尼协议》进行专业建设的基本范式
对中国高等职业教育而言,除了工程类专业之外,其他所有专业的建设也可以借鉴《悉尼协议》的上述标准,关键是将其思想方法提炼出来,形成一种专业建设的“范式”。
归纳起来,《悉尼协议》所体现出来的专业建设范式包括以下几点:
(一)以学生为中心
“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变革,是一种范式的改变,必须全面、整体、协调推进。首先应转变教育观念,从以“教”为中心向以“学”为中心转变,围绕学生的培养去设置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方法。对教学的评价也应侧重于能反映学生学习状态、学习效果的指标,必须考虑到全体学生。
(二)以结果为导向
“以结果为导向”的专业发展要求专业建立完善的评估系统,多维度可持续地对学生、专业、学校进行评估。多维度的评估可以保证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全面性和有效性,一方面对专业建设的现有成果进行检验,另一方面则为未来改革指明方向。同时,可持续的进程式评估以及全程跟踪是专业能够持续不断发展与提高的重要保障。通过评估系统的建立,专业可检验教育目标与市场接轨的情况,也可考查专业的课程教学等是否能达到设定目标。
(三)倡导持续改进
以往教学所重视的是静态的、封闭的质量保证体系,而《悉尼协议》等工程专业教育认证体系则是在推进动态的、开放的、持续改进的质量保证体系。只有不断反馈和评价教育教学工作的效果,发现需要改进的教学环节并进行及时的修正,才能根本保证培养质量的保持和提高。通过建立完善的持续改进体系,体现培养目标的质量要求,并确实稳定实施此体系,辅以有效的跟踪与反馈机制来进行持续改进,才能真正推动专业建设的内涵式发展。
(四)尊重专业个性
《悉尼协议》制定的专业认证标准注重培养目标的确定和课程体系的设置,但这些只是专业实施的框架和指导方针,教育过程本身还有宽松的发展空间。认证标准参照大专业领域的思想,划分专业认证范围,但不干涉具体的专业设置。这种以专业领域分类,每个专业领域里类似的专业按照同一套认证标准进行认证的方法,充分尊重了高校专业设置的自主权,支持各专业办出自己的特色,有助于各专业结合市场需求和本学校专业的条件,设置自己的发展战略。
《悉尼协议》的背景、认证标准的主要内容及其体现在专业建设中的范式,对中国当前高等职业教育而言具有重要意义。高等职业教育如能按照国际范式,踏踏实实开展专业建设,稳步提高学生的培养质量,明确学校定位,照样可以有特色、有成绩、有前途。
这次专家讲座拓宽了我校教师的视野,开拓了教师教学的思路,对我校科学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提升办学质量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科研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