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苏省全面深化改革研究专项课题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6-07   浏览次数:623

各系、各部门:

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现将2016年江苏省全面深化改革研究专项课题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招标课题纳入2016年度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中共江苏省委研究室(改革办)、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二、招标对象

  主要包括党校、社科院、高校、重点研究基地和各类省级协会,投标要以单位名义进行,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

  三、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

  共发布10个招标研究选题。每个研究方向原则上确立1项中标课题;资助经费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重点改革研究课题每项资助8万元,改革评估课题每项资助5万元。

  四、投标资格要求

  课题申请人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含处级以上行政职务)。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五、投标课题要求

      1.投标者须按《招标公告》发布的选题(附后)投标,自选课题不予受理。

       2.投标课题要突出研究重点,体现有限目标,课题设计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

      3.投标者要树立鲜明的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体现投标者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

      4.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中标,子课题负责人一般不得变更。

      5.重点改革研究课题完成时间原则上为12个月,重点改革评估课题完成时间原则上为3个月。

 6.预期研究成果原则上应为研究报告(2-3万字)或评估报告(1-2万字),以及决策咨询建议(3000-5000字),具体要求以立项通知书为准。研究成果应确保质量和学术水准,所有权和使用权归招标单位所有。研究成果由省委研究室(改革办)、省社科规划办通过内刊等途径报送省领导,未结项课题阶段性成果不得以立项课题名义公开发表,其中改革评估报告不得以任何名义公开发表。

六、具体事项安排

请课题申报人员6月15日前将电子《投标书》发送至lygcxkyc@126.com邮箱,经科研处审查修回后,按要求进行完善。打印标书一式六份,于6月16日下班前报送至科研处420室,并将电子版标书再次发送至上述邮箱,保证电子与纸质一致。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2016年江苏省全面深化改革研究专项课题选题.doc

        附件2.2016年江苏省全面深化改革研究专项课题申报书.doc


科研处

                                    6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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