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职教大事盘点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1-06   浏览次数:1386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回首即将过去的这一年,“高质量”是统领职业教育各项改革的主题。作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基地、大国工匠产生的摇篮,职业教育正用“高质量”响应着国家和产业的需求!

2019年是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开局之年,“双高计划”全面启动、“百万扩招”稳步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落地实施,这一系列的政策举措,搭建了高职教育深化改革的“四梁八柱”,开启了高职教育大改革推进大发展的新纪元。


“职教20条”

2019年初,《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简称“职教20条”)应运而生,开篇第一句话就指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明确了职业教育的定位,意味着职业教育的大改革大发展进入新阶段。

“双高计划”


2019年4月,教育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双高计划”正式启动实施。10月,首批197所拟建单位名单进入公示环节;12月,“双高计划”第一轮建设单位名单正式公布。

这项“质量为先、以点带面,兼顾区域和产业布局,支持基础条件优良、改革成效突出、办学特色鲜明的高职学校和专业群率先发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职业教育发展计划,被视为落实“职教20条”的重要举措和职业教育“下好一盘大棋”的重要支柱,也被业界视为自“示范校”建设以来,国家新一轮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方向引领。


“百万扩招”


今年两会期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高职扩招100万”。教育部等相关部门、各地、各职业院校克服困难、迅速行动,职业教育的机会之门向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打开。

这项政策犹如催化剂,促使职业教育与社会的接口重新设计,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改革,职业教育作为一种教育类型的特点更加鲜明。

“三教改革”


各地各职业院校要认真落实职教改革方案,加大教师、教材、教法“三教”改革力度。8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四部门同时公布了首批全国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名单。

一年来,推进“三教”改革成为职业院校提升办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切入点。在“三教”改革中,教师是改革的主体,成为“三教”改革的关键;教材是课程建设与教学内容改革的载体;教法是改革的路径,教师和教材的改革最终要通过教学模式、教学方法与手段的变革去实现。

标准建设


“职教20条”明确提出,“要以标准建设作为统领职业教育发展的突破口”。6月,教育部印发《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院校在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中的职责,进一步增强标准意识、质量意识。从明确培养目标、规范课程设置、合理安排学时、强化实践环节、严格毕业要求、推动书证融通、加强分类指导等7个方面对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提出了具体要求,将职教改革落到人才培养规格、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上。7月,教育部发布首批347项高职学校专业教学标准,包含农林牧渔、资源环境与安全、能源动力与材料、土木建筑等19大类别。


“1+X”证书


 “1+X”证书制度试点首次走入公众视野。“鼓励职业院校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积极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2019年3月,“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正式启动;11月,教育部、发改委、财政部又对该项工作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

1+X证书制度是国家职业教育制度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也是构建中国特色职教发展模式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拓展就业创业本领”“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解决学校人才培养标准滞后于行业企业用人标准的问题”,这一全新的制度设计被赋予诸多内涵。



产教融合


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是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在解决“校热企冷”的难点问题上,2019年有了突破性进展。

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印发《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明确进入认证目录企业,国家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并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政策。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会同多部门共同出台《试点建设培育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工作方案》,明确了培育企业的基本条件。

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6个部门印发《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在全国统筹开展产教融合型城市、行业、企业建设试点。试点城市、行业和企业将在完善产教融合发展规划和资源布局、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改革、降低校企双方合作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创新产教融合重大平台载体建设、探索产教融合深度发展体制机制创新等五方面先行先试,集中力量破除体制障碍、领域界限、政策壁垒,下力气打通改革落地的“最后一公里”。

职教法修订

2019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原法基础上,《征求意见稿》共修订调整41条,新增15条。这份颁布20多年来首次修订的草案,首次使用了“职业高等教育”的表述,明确提出了建立国家资历框架和职业教育学分银行。未来,职业教育将成为向上专科、本科层次高等教育,向下融入义务教育,注重职业启蒙教育,产教深度融合,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并重,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初级、中级、高级职业教育有效衔接,体现终身学习理念的完善体系。


2019,职业教育又翻开一个新的篇章。站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的历史上,站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节点上,习近平总书记在甘肃山丹培黎学校的重要讲话言犹在耳,“职业教育大有可为”!


部分内容来源于《中国教育报》、教育部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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