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2高职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6-06-12 浏览次数:1266

关于12高职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转发)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

各系部:

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所有12高职班级课程均于2016年6月17日(含)结束课堂教学和考查课程的考核测试,定于第十七周2016.6.20)进行期末考试(具体安排见考试日程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班级及课程

12会电:纳税申报与会计处理、办公自动化

12会审:纳税申报与会计处理、管理会计、审计、办公自动化

12财管:纳税申报与会计处理、管理会计、财务报表分析实务、办公自动化

12金保:个人理财、办公自动化

12物流:国际物流与货运代理、生产物流、配送管理

12营销:网络营销、房地产营销、医药营销、营销综合实训(上机)

12韩语:韩国语教程、行业会计

12商英:公共英语三级

12社管:助理社工师理论助理社工师实务

12计用:综合布线与智能楼宇(上机)、WEB开发技术(上机)

12电商:电子支付(上机)、商务谈判

二、考试组织安排

1、教务处负责所有考试课程的考试时间、考场和监考老师安排。

2、各系部按照教考分离的要求组织任课教师出卷,试卷的格式按学校统一要求,教研室主任、系部主任负责审核并签字,试卷的打印、校对、装订、分发工作均由各系部组织安排。

3、所有考查课程由任课老师随堂测试,任课老师按照学生过程评价的扣分标准汇总出每一位学生已扣分值并向学生公布。

4、凡涉卷人员均应遵守保密制度,监考教师应按日程表准时到场监考,并严格监考

纪律,凡违反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三、期末考试期间,除12高职班外的其他班级正常上课。

  

教务处

0一六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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